跟审稿人起争执是非常不明智的一件事情。审稿人意见如果正确那就不用说了,直接照办就是。如果不正确的话,也大可不必在回复中冷嘲热讽,心平气和的说明白就是了。大家都是青年人,血气方刚,被人拍了当然不爽,被人错拍了就更不爽了。尤其是一些名门正派里的弟子,看到一审结果是major而不是minor本来就已经很不爽了,难得抓住审稿人的尾巴,恨不得拖出来打死。有次审稿,一个审稿人给的意见是增加两篇参考文献(估计也就是审稿人自己的文章啦),结果作者在回复中写到,making a reference is not charity!看到之后我当时就笑喷了,可以想象审稿人得被噎成什么样。正如大家所想的那样,这篇稿子理所当然的被拒了,虽然后来经编辑调解改成了major revision,但毕竟耽误的是作者自己的时间不是?
所谓修改就是对文章内容进行的修改和补充,所谓argue就是在回复信中对审稿人的答复。这其中大有文章可做,中心思想就是容易改的照改,不容易改的或者不想改的跟审稿人argue。对于语法、拼写错误、某些词汇的更换、对某些公式和图表做进一步解释等相对容易做到的修改,一定要一毫不差的根据审稿意见照做。而对于新意不足、创新性不够这类根本没法改的,还有诸如跟算法A,B,C,D做比较,补充大量实验等短时间内根本没法完成的任务,我们则要有理有据的argue。在Argue的时候首先要肯定审稿人说的很对,他提出的方法也很好,但本文的重点是blablabla,跟他说的不是一回事。然后为了表示对审稿人的尊重,象征性的在文中加上一段这方面的discussion,这样既照顾到了审稿人的面子,编辑那也能交待的过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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